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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4日
『到那時候,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。』(珥二章三十二節)

為甚麼我不求告耶和華的名呢?為甚麼我還要跑東跑西去請教我的親朋鄰舍呢?神不是就在這裡麼?神不是聽禱告的神麼?為甚麼我呆坐著設計籌劃呢?為甚麼不立刻把自己和重擔一起交給主呢?

直跑,是頂近頂快的一條路。為甚麼我不立刻跑到活的神那裡去呢?除了主以外,在天下人間,別無拯救。

我不必先考慮我有否資格去求告祂,因為那『凡』字已經足彀包括我在內了。『凡』字指著我,也指著任何人,每一個人。所以我要憑著經上的話,立刻去求告那賜應許的主。

我的事情非常緊急,我不知道怎樣纔能得著拯救;但是這不是我的事,乃是主的事。祂既應許了,必會設法遵守祂的應許。順服祂的命令是我的事;替祂設計不是我的事。我是祂的奴隸,不是祂的參謀。我只消求告祂的名,祂必施行拯救。-司布真(C. H. Spurgio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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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著這段經文我開始不停的思索,我到什麼時候才開始會求告耶和華的名呢?我如何去求告?我期待什麼樣的回應呢?什麼才叫做得救?
當我們面對問題的時候,往往第一個想法就是,趕快解決問題,這是好的,但解決問題的方法,卻是更值得我們去深思的。人在面對問題、問題時,第一時間很容易 成為以下兩種人,一是靠自己解決問題,唯有相信自己才能成功,多數這種人固執、有毅力、也容易成功;另一類則是,以他人為主,常開口請人幫忙,詢問意見: 「這事你覺得怎麼樣?」、「我可以請你幫我這個忙麼?」,這樣的人也不錯常常是社交的高手...。我也開始問,我自己是哪種人呢?嗯~行動上我偏向第一類 吧,但我想法上則是第二類,而神的話語的原則卻是在此二類人之外的第三類。當我誠實的面對自己時,不得不承認我仍然在屬世界的價值觀裡掙扎,我可能開始抱 怨所遇到的工作與挑戰,我可能開始擔心經濟上的需要,我可能憂慮一些多餘甚至瑣碎的事物。種種的壓力,在面對問題的時候截然而至,以致於我想要抓住、看到 在我眼前可以給我實質安全感、可以給我立即性滿足的物質或慾望。
這不禁讓我想到小孩自己想要拿糖吃,當他自己把手伸進糖罐時,他一手抓的滿滿的,當他想要拿出來時,卻脹紅了臉,努力的用另一手扶持瓶罐,想要把手拔出 來,他努力的靠自己,眼前看到的就是瓶罐、糖果,或許可能看見身邊有搥子或石頭時,救急忙著想要把糖慣打破,卻可能忽略了這將可能傷害到自己,然而也因為 當孩子走投無路、慌亂無主的時候,也漸漸的想到:「我許我該找爸爸幫我」,在透過父親的主導,孩子放手,父親將糖倒出,孩子需要的問題得到解決,而父子也 一同參與在此事之中,或許孩子也漸漸明白自己多麼需要父親的陪同。
這故事或許很普遍,但是對我而言卻更是讓我思索到,我總是在最後關頭才去找天父爸爸解決我的問題,往往也在此時更認識天父的屬性,但感謝主,天父爸爸總是願意聽禱告的神,他總是在等我們完全的放下自己,真的就是來求告祂的時候給予我們回應。
究竟什麼才較得救呢?我想當我們走投無路,靠己靠人不行的時候,卻因為神的幫助而鬆了一口氣時,那就是得救的開始吧!!深深感到,老我價值觀與屬世的價值 觀總是在拉扯,現在要常鼓勵、提醒自己,看自己的每一件事情,都需要神的幫助,期待神參與在我的計畫中,是的,天父爸爸,我相信他的搭救就是在我願意主動 求告祂的時候開始得著的....,也是我要學習信靠與付出行動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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